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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2018-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
2018-05-30 16:24 供稿:学生处 林妙贞  审核:孔练光 审核人:

各二级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力度,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,指导老师和学生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管理工作,让学生顺利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﹝2018﹞25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开展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

各二级学院利用班会、网络、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,积极在学院内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,丰富宣传手段,注重宣传质量,增强宣传效果,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影响力与覆盖面,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了解贷款政策,知晓贷款流程,确保不让一名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。

二、组织贷款学生填写续贷申明

为进一步提升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,续贷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时,需填写续贷声明,总结、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。具体流程时间安排如下:

6月10日前:续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,在“贷款申请”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,总结、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;

6月20日:学生处助学中心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,审核续贷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内容,并填写审核意见。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,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。

三、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

6月30日前:学校公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声明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;

7月16日—8月30日:续贷声明审核通过的学生,于暑假期间咨询当地教育局办理生源地贷款续贷的时间段,并按续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;

续贷提供的材料:1、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2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《申请表》(系统导出)原件。

9月20日前:续贷办理成功的学生将《受理证明》交各自辅导员收集。

9月30日:学生处助学中心将贷款学生的《受理证明》录入助学贷款系统,完成贷款程序。

四、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续贷申请流程

1.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(网址):https://sls.cdb.com.cn/

2. 点击登录,若忘记登录密码,则选择“重置密码”

3.点击“贷款申请”—“新增”

4.填写续贷申明,并提交。

学生处

2018年5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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